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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若干有关人事任免的事项。 会议上,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的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领导签订了提交职务承诺书的协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北海市人民政府的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审查和批准年市本级决算的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核定工作报告; 北海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全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全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北海市推进农村振兴战术实施的实际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北海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监察监督工作的报告。

“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刘志明指出,在这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的特别工作报告。 人大常委会听取同级监察委员会的特别工作报告,是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的具体实践,是人大全面覆盖“一府一委两院”监督的重要一步。

“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刘志明强调必须进一步加强财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村振兴战术的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必须提高预算执行的质效,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支出效率;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支出监管,扩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防范风险改善民生,加大对民生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经济快速发展等行业的投入力度。 要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一系列比较有效的措施深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经华、洪伟东、邓昌达、李海文、蒋同根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缨、副市长李继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标题:“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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