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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范洲岛管理委员会

6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海市惊人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施行特别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公布《条例》的相关情况。

(/h ) )涠洲岛作为一个比较独立的地理单元,环境承载力非常有限,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近两年来,范州管委会开展了多项卓有成效的业务,获得广西特色景区称号,但生态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加强岛区生态保护迫在眉睫。

经市人大主任会议研究和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纳入立法规划。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条例》最终通过,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利用、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总结了涠洲岛多年来的生态环境保护经验,明确了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保护绿色快速发展大致设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体制。 市政府设立的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并结合涠洲岛实际,比较了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要点、难点,如地下水资源保护、污水解决、双违章建筑治理和新能源汽车宣传等,制定了可行性规定。 对一系列常见的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 例如,禁止在非指定场所废弃建筑垃圾、在公共场所废弃家畜尸体、露天焚烧垃圾等。 最后,在第四章的法律责任部分,对条例相关的禁止性和限制条款,严格按照上位法设定了相应的惩罚条例,使《条例》能够比较有效地实施。

“《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加强和改善涠洲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生态、清洁、优美的海岛环境,促进北海市的快速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法制保障。

标题:“《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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