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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根据《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2019年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年龄为0-6岁。 在以“救难”为优先的大致上下,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的诉求,致力于实现“应该救助”。
根据《方法》的规定,康复救助的对象是有康复救助诉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能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康复救助包括以减轻性功能障碍、改善性功能状况、生活自立和增强社会参与能力为首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的配置、康复等服务文案。 其中,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制卡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到儿童福利设施避难抚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儿童、纳入贫困者抚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以前救助对象为0-6岁,现在受益年限延长到0—17岁,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此外,还实现了上调,康复救助标准从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人以上。 ”。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说明。
“这对我们全家来说,真是帮助很大。 ”合浦县党江镇村民冯哥的儿子今年近5岁,从小智力低下。 为了给儿子做好康复训练,冯哥把儿子送到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 “原来孩子6岁后,必须自费康复,6岁后也必须和家人一起长期康复。 迄今为止的费用,普通家庭无法承受。 ”冯说,孩子漫长的康复问题确实让很多父母担忧,但现在残疾儿童的康复年限可以延长到17岁,康复标准救助提高到每月2000元,让家人非常高兴。
“符合条件且有康复救助申诉的家庭,必须尽快向当地残联申请。 》该负责人提醒,救助对象持有北海户口或居住证,残疾儿童监护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说明。 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监护人申请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定点康复机构等代为申请。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家长自主选择定点康复设施接受康复服务,受援残疾儿童通过就近便利的方式大致接受康复救助。 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级以上残联根据康复服务的实际进展情况组织考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和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经北海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专家考核,北海首批有5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分别是北海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北海市埃尔眼科医院、北海市妇幼保健院、北医康复中心。
标题:“北海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延至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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